违规开卡、涉诈金额超千万北京打掉一涉“两卡”黑灰产业链
犯罪团伙成员22人,在6个月内,违规开卡5000余张,涉诈号码200余个,涉诈金额1000余万元……3月7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起批量办卡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四年不等。
据通报,2020年4月至5月,胡某某等人通过以公司名义申领、有偿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批量办理1000余张手机卡,上述手机卡后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诈金额共计人民币170余万元。
2020年8月至10月,胡某某等人违规获取办卡权限,以给工地务工人员等办理手机卡为名,编造人脸识别未通过等理由,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拍照采集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实名制手机卡,明知手机卡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予以出售谋利,涉诈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2021年5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胡某某等22人提起公诉。2021年8月27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等22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胡某某提出上诉,2021年11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通报称,本案系一起涵盖“地推”开卡、贩卡人员的链条化帮信犯罪案件。近年来,涉“两卡”黑灰产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波助澜,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打不绝的“帮凶”。
本案的涉案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非法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实名制手机号码出售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6个月内违规开卡5000余张,涉诈号码200余个,涉诈金额人民币1000余万元。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引导侦查机关着重就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涉诈数额认定等重点问题完善证据,一个月内即完成全部22人的审查起诉工作,追加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事实,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对犯罪团伙成员分层处理,突出打击重点,除胡某某外的2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案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均获得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