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博彩法续审进度慢设赌枱毛收入下限须补差额防博企胡乱申请
新博彩法规定经营赌枱及博彩机的总数量上限由特首订定。
澳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天(7日)续审新博彩法,政府代表及另有7名议员列席,但审议进度缓慢。二常会主席陈泽武会后表示,会议仍然围绕卫星场须设在博企物业的问题,有议员提出,部分酒店不是政府批租地,属私人财产,会否有其他方式处理业权问题,不过政府未有响应。另外,新法规定赌枱总数由特首订定,但未有提及有检讨机制,陈泽武引述政府指,赌税占毛收入近四成,即政府是最大股东,一定会持续检讨;又指未来六博企的赌枱数目未必与现时一样,经财司可按以往经营情况再分配;赌枱如未达到每年毛收入下限,博企须补足差额,目的是令博企不能胡乱申请赌枱。
新法规定持牌公司必须在其拥有不动产所有权的地方经营赌场,有声音对此表示忧虑,然而陈泽武指,根据赌牌合同,倘卫星场要继续营运,就须在赌牌到期前18个月,即1年半前就处理业权问题,不过政府希望不会对有关酒店、员工等造成太大影响,故在新法内给予3年过渡期。
会上有议员提出,部分酒店不是政府批租地,属私人财产,是否有其他方式处理业权问题,不过政府并没有正面响应,只重申相关规定有助未来博彩业的健康发展和管理,政府亦表明,赌场业权不可由持牌博企子公司拥有,必须百分百由持牌公司拥有。陈泽武估计,目前有18间卫星场正在经营,约有4间属「殭尸场」处于停运状态。
另外,新法规定经营赌枱及博彩机的总数量上限由特首订定,而赌场开设、增加及减少赌枱及博彩机的数量,则由经济财政司司长批准;对于持牌公司的申请,经财司司长应考虑整体经济情况、博彩业发展政策、持牌公司经营状况;而整体投资情况,包括对非博彩元素项目的投入,持牌公司现有赌枱或博彩机的使用状况。
陈泽武表示,虽然法案未有提及对赌枱数目上限有设检讨机制,但政府强调自己是「最大股东」,赌税占毛收入近四成,故一定会按经济环境持续检讨总数量,令博彩业健康发展。目前全澳共有6,000多张赌枱,且每年数量增长不得超过3%;但目前博企的赌枱量不代表将来重新竞投后也可获准相同的数量,经财司司长可根据以往赌枱经营状况,而订定每间博企有多少赌枱。
新法规定,经财司司长可基于赌枱或博彩机的博彩毛收入如连续两年未达到特首订定的毛收入下限;或无合理理由而未充分利用赌枱或博彩机数量,司长都可主动减少持牌公司赌枱或博彩机数量。陈泽武续指,倘赌枱或博彩机未能达到每年毛收入下限,博企须要补足差额。至于毛收入下限如何制定,以确保达至预期赌收,陈指设定下限是为了控制规模,以往博企只须付赌枱溢价金即可留住赌枱,但金额与赌枱每年毛收入相距甚远,因此补足毛收入差额可令博企不能胡乱申请赌枱。
新法又列明,赌场经营仅可在特首许可的场地进行,许可时应考虑澳门的城市规划及对小区的影响,并须听取博彩委员会意见,陈泽武指,政府会考虑将博委会的职能扩大,亦会对有关组织进行改善。被问到澳门小区被赌场包围,未来会否有改变?陈泽武引述政府指,特首日后会考虑有关位置是否恰当,但前提是赌场的不动产必先由持牌公司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