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菲律宾女子哭诉不是故意参与洗钱希望祖国帮忙带她回家
台湾一名菲律宾女子因使用其 ATM 账户在台湾参与洗钱活动被判刑。
Jessa(化名)是参与台湾大型洗钱集团的众多菲律宾人之一。
她将自己的ATM账户借给了同样在工厂工作的同胞,同胞告诉她,只会将她的账户用于台湾本地的合法汇款,而每使用一次,还会给Jessa一小笔钱。
直到有一天,Jessa被告知有人从她的账户里提取了80万多台币,折合150万多比索。然后她被判犯有违反欺诈和反洗钱法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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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29日,在我工作的时候,警察逮捕了我,”Jessa说。
Jessa和她的同伴被监禁了七个月。由于怀孕,她被允许保释。但是Jessa说她不认为自己参与了洗钱。
因为如果她认罪,她会被判入狱两年。
而有关官员表示:“之所以做出如此判决,是因为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不仅是他,还有此案相关的其他人,他们都已经认罪。因此,法院的判决已经出来。”
但是Jessa没有失去希望,她呼吁那些可以在他的案件中提供帮助的人:
“我想请你帮忙,我希望菲律宾当局能联系台湾,把我和妈妈送回家。”
菲律宾当局强烈提醒OFW在提款时要小心,不要将自己的护照、外国人居留证或 ARC 和银行账户等委托和许可给任何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