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报频传湖北新县公安严打涉“两卡”犯罪取得“开门红”
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今年以来,湖北新县公安机关以“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大别山卫士杯”竞赛活动为抓手,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再次发起凌厉攻势,以采取超强措施,动员各方力量,发扬不怕疲劳持续作战、不获大胜绝不收兵的铁军作风,精准施治,捆绑作业,合力攻坚。截止目前,新县公安机关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共计 23人。
012月9日、23日,沙窝派出所先后将自外地返新的涉帮信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4岁,新县人)、晋某(男,42岁,新县人)及时控制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张某、晋某二人在明知他人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刷流水”,并非法获利。目前,张某、晋某二人被新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022月22日,在吴陈河派出所所长王斌、指导员张朗连续多日的耐心规劝下,帮信犯罪嫌疑人齐某(男,26岁,南阳市南召县人)到所投案自首。经查,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齐某通过名下微信和银行卡帮助他人非法转账,总涉案流水达86万余元,非法获利2000元。目前,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新县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032月24日,浒湾派出所所长李弈明、副所长刘维昌一行奔赴湖北省荆州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孟某抓获。目前,孟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042月25日,郭家河派出所副所长扶波联合县局政治处、宣传股民警奔赴江西省吉安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吉水县县城一小区门口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黄某(男,48岁,福建省泉州市人)。经查 ,黄某于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明知其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转账,仍然将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流水资金达30余万。目前,黄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052月25日,苏河派出所在县局刑侦大队大力支持下,抓获断卡对象马某斌,起初嫌疑人马某斌百般狡辩,但在大量证据面前,经办案人员的苦口婆心工作,犯罪嫌疑人马某斌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明,马某斌于2022年1月份在明知其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总涉案资金流水达100余万元。目前,马某斌因涉嫌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罪被新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62月25日,新集派出所民警在县局刑侦大队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江苏省无锡市将断卡对象申某抓获。经查 ,申某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在明知其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转账,仍然将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流水达50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申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73月1日,沙窝派出所民警陈俭刚、高金雷奔赴山东省青岛市将涉帮信犯罪嫌疑人曹某杰(男,37岁,山东人)抓获。经审讯,曹某杰对其于2021年年底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刷流水”洗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曹某杰被新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083月1日,千斤派出所所长唐志涛、县局视频监控中心侦查员一行远赴陕西省宝鸡市抓捕涉“两卡”嫌疑人王某,经缜密侦查,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 ,王某于今年2月份明知其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转账,仍然将其名下的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流水达44万余元。目前,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093月1日,金兰山派出所在县局刑侦大队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抓获断卡对象王某,经过一夜鏖战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 ,王某于2022年1月至3月期间,在明知其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转账,仍然将其名下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流水达50万余元,2022年3月3日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103月2日,城关派出所民警张俊、县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副中队长余得水一行奔赴陕西省西安市,在西安市未央区一城中城附近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4岁,陕西汉中市人)。经过突审,王某对自己卖卡给诈骗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新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113月2日,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罗源、黄锡超等一行经过多日蹲守在安徽桐城抓获涉诈骗嫌疑人韩某(女,23岁,新县人)、汪某(男,29岁,安徽桐城人)。经突审二人如实供述自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经查 ,二人通过虚构结婚名义诈骗新县籍受害人骆某人民币20万余元。目前,韩某、汪某二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新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122月27日,周河派出所民警辗转千里,在天津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抓获“李某被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东。经查 ,犯罪嫌疑人张某东为非法获利在天津市某银行自动取款机内取出涉案资金,涉案金额达4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东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新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132月27日,箭厂河派出所指导员邹杨、交警大队党支部副书记赵自成等一行奔赴福建莆田,在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将涉帮信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2岁,贵州人)抓获。经审讯,李某对其于2021年9月份,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刷流水”洗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李某被新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142月24日,香山湖派出所联合新县森林公安分局驱车远赴安徽合肥抓捕涉“两卡”犯罪嫌疑人刘某,经缜密侦查,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刘某于2021年10月份,明知其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转账,仍然将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流水达33万余元。目前,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县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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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陡山河派出所联合经侦大队奔赴湖北省老河口市抓获断卡对象雷某(男,36岁,湖北省襄阳市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雷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 ,雷某于2022年2月初,在明知其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转账结付,仍然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流水达300万余元。目前,雷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