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扩散江西吉安非法滞留缅北33人请尽快回国否则后果严重
关于敦促吉江西安县籍非法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吉安县籍非法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包括:在缅北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的人员,以下简称“缅北涉诈高危人员”。
二、本通告限定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回国的最后期限为2021年10月20日。回国前,缅北涉诈高危人员须主动与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联系和报备,并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有序入境回国。
三、对按本通告第二条之规定按时回国的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可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还可视情依法不予处罚。对拒不入境投案自首、或未提前报备又私自闯关偷渡、或偷越国(边)境的缅北涉诈人员,一律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逾期未回国的缅北涉诈人员,予以登记备案,备案记录影响其本人生活,还对其家属入伍、政审、升学、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对逾期未回国,且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非法滞留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诈骗窝点的缅北涉诈人员,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列为网上逃犯予以追捕。
五、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缅北涉诈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或通风报信,或作伪证包庇,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跑、藏匿。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有亲友是缅北涉诈人员的公民,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规劝其按本通告第二条之规定回国。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缅北涉诈人员相关线索,主动参与劝返工作。报告和举报联系电话:110或0796-8466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吉安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8日
附限期回国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