掸邦果敢自治区综合行政管理局老街市禁止令第(52021)号
掸邦果敢自治区
综合行政管理局
老街市
禁止令第(5/2021)号
2021年9月9日
一、为果敢自治区、老街镇区及拱掌镇区的安全、稳定与法治工作,依照刑法第144条颁布以下禁止令,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务必遵守:(1)晚上9点至早上5点,任何人(治安工作人员以外)未经批准不得在道 路上走动。(2)禁止5人或5人以上在公路、岔路、小路、公共场所以煽动、触犯法律的集会,巡游、喧哗、煽动、制造混乱等。二、若违反规定将会被以现行法律进行严惩。三、此禁止令自颁布之日生效直至颁布下一个命令。四、我于2021年9月9日盖章、签字并颁布。
综合行政管理局局长
(莫索勒、坝/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