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一男子出借银行卡涉嫌“帮信罪”男子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嫌疑人 黄某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财源滚滚?这样轻松赚钱的路子你心动了吗?面对这样的“好事”,黄某和王某不仅心动了,还行动了,结果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好在他们迷途知返,选择投案自首。
6日中午,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一处民宅内,投案自首的嫌疑人黄某,在被派出所民警带走前,和母亲抱头痛哭。
“现在这么大,小孩子也在上幼儿园,然后那天去的话,我妈她一辈子挺辛苦的,不容易把我拉扯大,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就是她很难过,我自己也很后悔。”
黄某说,因为疫情原因,他一直没赚到钱,今年4月,有人找他和朋友借银行卡。
“他说到时候这些银行卡用完 可以办这些银行里面那种高额信用卡,那我不懂,就拿去给他先用。”
对方还表示,如果黄某出借银行卡,每个月还能有几千元的收入。于是,黄某将自己的3张银行卡借给对方。但事实上,对方是在帮助网络赌博平台转账。今年4月,广西北海警方破获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黄某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丰泽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接到信息后,多次上门做黄某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他早日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丰泽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 姚晓东
“到9月5号晚上的时候,他就有事先跟我们联系,说他孩子已经做通了,愿意回来自首。”
这才有了新闻开头的一幕。黄某表示,他才把银行卡借给对方不久,对方就落网了,他之前就想自首,但一直牵挂着儿子,如今,他后悔莫及。
嫌疑人 黄某
“变成是网上追逃肯定要来处理,不然一辈子要躲躲藏藏。不义的东西,不属于我们的东西,我们不应该去贪那个小便宜,这样会导致自己误入歧途,导致违法犯罪,到时候连累家里人,自己也失去了自由。”
同样误入歧途的还有南安的王某,他涉嫌了另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
嫌疑人 王某
“把储蓄卡出借给他们,去帮他们做一个转账的处理。我拿了两张,然后又叫了点人,然后总的可能就七八张卡,加上朋友的。”
不久前,这起案件的其他嫌疑人相继落网,王某也选择了投案自首。
嫌疑人 王某
“这世间任何一分钱都没有说是大风刮来的,会刮来的钱,肯定是有猫腻的,而且存在一定违法犯罪行为。就想奉劝各位在努力以及在奋斗的年轻人,不要因为说这一点蝇头小利毁了自己的前程。”
警方提醒,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触碰法律,不要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以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丰泽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 姚晓东
“如果不慎触犯了刑法,马上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你一步错了,你赶紧回头,你不要一错再错,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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