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丹县关于对滞留缅北人员开展集中劝返工作的通告
广西南丹县公安局
关于对滞留缅北人员开展集中劝返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批示指示精神,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南丹籍在中缅边境非法出境人员、在缅甸北部地区从事违法犯罪人员以及非法居留缅北人员(以下统称“滞留缅北人员”)开展集中劝返,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缅北当前局势异常严峻,继续滞留极有可能会成为绑架、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不法侵害的直接受害者,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请滞留缅北人员认清形势,珍惜机会,主动入境投案自首、说清问题。请滞留缅北人员家属及时联系劝返滞留缅北人员,并于2021年8月2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南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林警官(电话:0778-7276393)报备。
二、滞留缅北人员务必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入境前至少提前1天向公安机关报备。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滞留缅北人员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三、滞留缅北人员入境后必须服从入境点(口岸)警方、卫生防疫部门指挥,接受边防机关调查如实说明在缅北工作生活情况,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后才能返回南丹。
四、滞留缅北人员按照规定主动及时回国,回到户籍所在地后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如实供述在境外期间的情况,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特别是组织偷渡者、境外犯罪团伙头目的,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对已经明确在缅北滞留人员,经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或亲属联系劝返,在8月25日前不登记备案,9月20日前未通过边境口岸返回国内的,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采取以下十条措施予以惩戒:
(一)一律暂停审批。报市场监管、住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暂停涉缅人员办理经商、个人建房、宅基地等行政审批业务。
(二)一律严审就学资格。缅北窝点人员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实行父母双方共同当面申请入学就读手续或面谈注册报名,未经夫妻双方当面申请的,严格实行户籍所在地就读,一律不得跨地区就读学校。
(三)一律从严政审。涉缅人员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
(四)一律从严问责问效。对涉缅人员出入境违规提供便利的所在单位相关责任人及直系亲属等取消3年内绩效奖、平安奖、文明奖,并由纪委监委予以约谈问责。
(五)一律列入失信人员。限制涉缅人员坐动车、坐飞机、住宾馆等高消费行为。
(六)一律冻结账户和网银。对涉缅人员及可能为其提供便利的人员银行账户、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电子支付账户予以冻结反制,并封停其名下所有通讯账户。
(七)一律曝光公示震慑。在城乡、闹市区域和学校张贴涉缅人员通告,在涉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住所醒目处悬挂“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横幅。
(八)一律全面深挖打击。对涉缅人员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深挖彻查,从严从快打击。
(九)一律截断政策补助。由政府职能部门取消涉缅人员3年内除扶贫、救灾外县级安排的所有政策性优惠补贴及向上项目补助申请等。
(十)一律取消奖补资格。对涉缅人员所在村(社区)实施相关劝返工作不力的,一律暂停向上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一律取消“平安乡村”等当年度各项评选资格。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缅人员及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凡提供切实准确线索的,我公安机关将视情况予以1000元奖励。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10、0778-7276393
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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