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电子烟新规定分析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在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征求意见期截至2021年4月22日。
该消息一出电子烟市场基本地震,本人票圈都塞爆了,然后3月23日电子烟股票都暴跌,悦刻(美股纳斯达克代码RLX)跌了近一半,思摩尔国际跌了近三成。
然后老有人问这个,所以本注册装笔师(Certificated Pen Assembler,简称CPA)和学术垃圾集成者(Academic Dump Cluster,简称ADC)就来蹭蹭热度咯,写下我的观点。
写票圈太长了,所以就干脆直接写新的一篇= =
这次选择发了知乎而不是个人公众号,主要是考虑到公众号修改文章太过于麻烦,实施条例定稿后我还打算直接在这篇基础上面改。
Part 1是电子烟的一些常识,知道的可以跳过。
Part 2是各国电子烟政策的简述,用于参照。
Part 3是具体分析了实施条例中的一些规定。
Part 4是我的总结和观点。
Part 1:电子烟基本常识
在分析具体影响前,必须介绍电子烟的一些基本知识。
1.1 电子烟有如下几类:
加热不燃烧,Heat-not-burn,简称HNB,指的是加热烟草,但未达到点燃的程度,在一定温度下让尼古丁挥发出来。
其用的原料也是烟草,跟常见的烟差不多,但也要经过特殊加工。由于涉及烟草原料,在国内属于烟草管制,目前国内只有中烟才能卖。这是个非常大的潜在市场,相比传统卷烟更有利健康,且有一定概率能卖更高价,中烟未来肯定要大面积铺开。
使用时将特制的烟弹(HNB烟弹长的跟卷烟很像)插入烟机,然后抽就行。
HNB的代表品牌为烟草巨头菲利普莫里斯下的品牌IQOS,国内有一上市公司盈趣科技为其供应链之一。
烟油雾化,英文名称为Vape。现在的主流,最常见的电子烟类型,通过的是加热含尼古丁的烟油使其雾化,再被人体吸入。
HNB和Vape谁才是未来,篇幅所限这里不做评价,我也听过很多互相矛盾的看法。
不过目前市场来说,Vape市场要大很多。
Vape又可以分为两大类。
开放式,烟机和烟油分开卖,用户买了烟机后还需要另外买烟油,然后要用户自行将烟油注入空烟弹和烟机。
开放式肯定费事,但好处是可以DIY,一些老烟民喜欢自己制作烟油(制作很简单,可能比家酿酒还简单)。
目前开放式美国市场会大很多。
封闭式,商家会帮你将烟油事先灌装在烟弹或一次性电子烟里,用户无需在自行添加烟油了。
代表的公司就是悦刻(纳斯达克代码RLX)。
目前来说,封闭式的市场会大很多,麦克韦尔招股说明书数据,开放式的市场容量为封闭式的60%左右。
封闭式还可以再分为两类。
换弹式,烟机和烟弹分开卖,抽完一个烟弹后烟机留着,直接换烟弹就行。
烟机大概100多,烟弹大约40-50一个。
一次性电子烟,烟弹和烟机是在一体的,抽完后整只扔掉。方便,但每一只的量略低于换弹式,一般适合新烟民。
1.2电子烟产业链
这里先不讨论HNB。
电子烟的产业链中比较重要的是雾化体系和烟油。
画个丑丑的图。
1.2.1烟油
主要为四种原料,PG(丙二醇,一种油),VG(蔬菜甘油),尼古丁,香料。
PG和VG主要是影响粘稠度等因素,一般是50:50,来保证粘稠度。
尼古丁,不用说了。
尼古丁除了烟草提取,还可以人工合成,很多企业两种生产手段都有储备。
不过尼古丁的生产是需要牌照的国内来说,目前提取牌照目前还没有。
而其他方式的生产的量和价格是有计划的(成本、税收、利润),因此这是国家控制整个产业链的一个关键的切入口。
一些烟油厂会将尼古丁进一步加工为尼古丁盐,不会产生尼古丁那种刺喉感,同时让尼古丁更容易被人体吸收,让人吸少许烟就能满足尼古丁需求,达到让人少抽烟的目的。
香料,烟油口味的主要来源,也是烟油口味的重要来源。
烟油的生产很简单,拿到四种原料混就行,各个烟油厂的核心技术主要在于配方。
目前国内的烟油厂大的就那么几个,昱朋、梵活、真味、艾普、波顿(港股上市)、恒信等。
烟油可以直接卖,就是开放式电子烟市场,但国内主要是封闭式,烟油要运到烟弹厂灌装入烟弹或一次性烟后再卖。
1.2.2 雾化设备
分烟机和烟弹。
一个核心材料是发热芯,分为棉芯和陶瓷芯两种。
著名的港股上市公司思摩尔国际(国内公司叫麦克维尔)就是做陶瓷芯的,也为其技术上的核心竞争力,本质是个新材料公司。
然后是代工,将发热片、外壳、烟油等做成烟弹,还有的是将零件组装为烟机。
一般发热芯厂家同时也有兼代工业务,比如麦克维尔、美深威、卓力能、东莞阿尔法。
但有些没有陶瓷芯技术的也能做代工,比如富士康、蜂窝工场等,相当的是原来的电子品的代工企业。
注意,雾化设备不只是能雾化电子烟烟油。
国外有用雾化设备来吸液化大麻(这个市场英文为CBD)的,以及无尼古丁的烟油等(这个真的有!)
1.2.3 最后一环:品牌方
现在的电子烟品牌都很少自产,都是交给上游代工。
目前比较出名的品牌,国内龙头悦刻,罗永浩创办的小野,柚子、魔笛、雪茄等,基本都是封闭式,然后很多都是麦克维尔代工(但也有部分是其他厂的)。
海外HNB巨头IQOS等。
那个明星港股思摩尔国际,主要是做代工的,它有一个核心技术,就是陶瓷芯,本质是新材料公司,不做电子烟它的材料也可以做别的。
而且它也有HNB代工业务。
Part 2:国际政策一览
在说我国政策前先简单理一理其他国家政策。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的弗罗斯特沙利文的数据:
美国是最大的市场,其次是欧洲,中国只是第三。
不过中国潜在市场很大,目前主要是受限于政策。
2.1 美国市场
美国主要两个政策,口味禁令和PMTA。
美国在18年末19年初爆发了电子烟肺炎。
学界观点说主要是香料和CBD(大麻)中的一些成分反应导致。
我对此说法不置可否,反正最终结果是催生了口味禁令。
2019年9月开始,美国若干州的州长宣布电子烟的临时香味禁令。
FDA亦发布一项指南称,自2020年2月6日起,FDA将优先对一些组别的未获授权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产品立即执行行动。这里的组别主要是针对除烟草味和薄荷味之外的其他口味的电子烟。
可以简单理解,现在除了烟草味和薄荷味外,卖其他口味将面临政策重锤。
第二个政策PMTA,pre-market tobacco application,类似许可证制度。
2020年美国出台法案,要求在美销售电子烟必须向FDA申请PMTA,在2020年9月9日之后未申请PMTA的电子烟企业须将其电子烟在美国下架。
根据媒体数据,平均一款硬件PMTA的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一款烟油PMTA的费用为200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一款产品就增加一次费用。反正不便宜就对了。
申请方主要是品牌,产业链上游主要是配合下游品牌方去申请。
2.2 欧洲和英国
各国政策都有点不一样。
但比较多的国家用的是,含尼古丁的纳入烟草制品监管,不含尼古丁的仍旧是消费品。
含尼古丁的也比较烟草制品,禁止出售给未成年人,广告上也有限制。
2.3 日本
日本对于在烟油中添加尼古丁有着强监管,因此日本的电子烟要么是不含尼古丁的,要么就加热不燃烧了。
日本也是加热不燃烧的标杆市场,IQOS在日本有着很高的市占率,2019四季度,IQOS烟弹在日本的市占率为17.6%。
2.4 我国
重点来了。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2019年10月通告」),以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保护及防止青少年通过互联网购买电子烟及吸食电子烟。
具体内容不写了,影响简单理解就是网络电子烟全部下架,我国推广电子烟都得铺线下渠道了。此外,也不允许电子烟在网络和媒体做广告了。
电子烟政策有个知乎用户总结了,贴过来:
Part 3:实施条例详细分析
这一次修订主要是修订了实施条例。
3.1 专卖法和实施条例简述
首先,介绍下《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这两个是两个东西。
《烟草专卖法》属于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了,要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才能修订。
它属于普通法律,人大常委会能修订(基本法律要人大才能修订,但这两类法律没有上下级关系),修订也要走《立法法》的流程。
最新修正是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2015年的版本为现行版本。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是根据《烟草专卖法》制定的怎么执行的内容,由国务院发布。效力低于《烟草专卖法》,即与《烟草专卖法》有冲突以《专卖法》为准。
这一次要修改的是《实施条例》,而不是《专卖法》。
3.2 专卖法规定
先看《专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规定了哪些产品会被该法律管。
电子烟现在参照卷烟了,但是烟机算在其中哪一类,不好说。
此外,虽说是电子烟,哪些算烟草制品?
烟油中的尼古丁?
烟油,那不包含尼古丁的烟油怎么说?
灌装烟油后的烟弹?那烟油和烟机分开卖的烟机怎么算?
个人感觉,从尼古丁这一环控制是较为有可能的方向,因为这一环更好把控。
而且欧洲很多国法规就是这么干的。
其实早在2019年官方就有表态:
蓝洞新消费报道,10月10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显示,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在9月16日一次回复网友提问相关电子烟生产审批的问题时表示,针对部分电子烟,经鉴别检验含有烟草成分,国家烟草专卖局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的,属于烟草专卖品,生产此类产品应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区分哪些会被纳入烟草,重点看是否含有烟草成分。
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第十三条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结合市场销售情况下达,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超产任务。
生产烟草制品要烟草部门的生产许可,且分并撤除了工商部门外还要额外取得烟草部门批文。
此外,扩产或技术改造也要批文,甚至年产量还有国家计划,不是想多产就多产的。
问题来了:
电子烟哪些环节算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这个范围划得多大?
尼古丁盐生产企业?下游烟油企业?将烟油灌装到烟弹中的代工厂?
全部划进生产企业是否现实?
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批发、零售、运输都需要单独的批准。
零售的许可是到县级,一县一证,每扩展一个县都要当地许可——这对电子品牌现在铺线下渠道绝对是个阻碍。
不过各路信息来看,零售牌照的获取相对难度较低,准入门槛较松。
第二十四条 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必须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本法所称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烟草专用机械的整机。
第二十五条 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以及与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签订的订货合同组织生产。这里烟草专用机械没有说是什么,但烟机是有烟草专用机械嫌疑的。
产这个也要批文,且产量依旧是受限的,不是想产就产的。
3.3 实施条例
实施条例中中可能与电子烟有关的内容如下,这里只写《烟草专卖法》中没有的。
第五条 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好的,烟油的四个成分,PG、VG、香料、尼古丁,哪一些属于该条所称的添加剂?
PG和VG是常见的化工原料,不只用于烟油,控制这个产品不太现实吧?
那只能从香料和尼古丁入手了。
第二十四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如果是电子烟,这里的50条怎么算?按烟弹?那开放式电子烟岂不是漏网之鱼?
Part 4:简评
4.1 对于该政策
其实之前早就有零星的消息暗示了这个:
除了2019年的官方回复网友问答(见前文外),
还有财新网报道:
2019年9月27日,财新网报道称,目前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生产企业已经开始实行牌照管理,将预计发放30张生产证书牌照,已经有5家获得了牌照,但目前没有厂家对外透露。
现在只是靴子终于将要落下而已。
不过目前该稿仍处于意见征集阶段,征集阶段4月22日结束,最终版本会如何尚不得而知。
此外,“参照”一字非常模糊,很多意见都很不细,详情见上面的详细解析。
目前电子烟别说国标,连行业标准都没有,虽说麦克韦尔等企业声称自己是有很严格的一套标准,但该标准并不是通用,而且目前也没有公开。
就算出台,落地也要时间。
从国际上看,欧美 14 年提出了,16 年落地(2 年时间);美国的时间更长。
有消息称国内可能也要两年,但个人认为,如果这个政策带有推进HNB的目的,估计官方不会愿意等这么久,加班加点都要推进。
此外,参照烟草监管后,相应的其他规定也要配套修改了。
比如税法,消费税、烟草税中的很多表述都要修改,要把电子烟纳入进去。
具体税的影响看各家券商的研报吧,很多在分析这个影响。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该条例定了个调:
1,电子烟是“烟”,要纳入烟草监管了,现在只是具体怎么个监管法的问题。
2,主管部门应该确定就是烟草局了,而不是食药监等,美国就主要是FDA在管的。比如之前访谈,就有公司成连监管部门都不确定,规定都不知道听谁的,有事情要找主管部门都不知道找谁。
然后整个大方向,让我感觉是有点参照欧洲市场的法规的,可以研究下欧洲法规具体的内容,对于最终的成形法规有个具体预期。
这个规则也有点为HNB铺路的意思,虽然一些地方中烟有HNB产品,国内也有了HNB体验馆,但没有大面积铺开。
具体法规出台后相当于定了游戏规则,大面积铺HNB个人估计已经在路上了,就等政策落地了。
4.2 规定落地的可能情况
零售端前面说过了。
生产上,有些网民的暴论称以后是不是不允许产电子烟。
确实,有消息称,“国务院 19 号令规定中国只有 19 家取得烟草许可证,未来不会新发”。
不过我目前暂时没有找到相关的官方文件。
不过我国电子烟现在出口巨多,是创汇的来源。
根据长江轻工的数据,目前从业人员 350w,出口 500-600 亿体量。
国际来看,我国在电子烟上的国际竞争优势比传统烟草上的优势大多了,电子烟是我国在烟草行业实现弯道超车的好方式,国家没理由自废武功。
但监管是必须有的。
个人认为应该会从尼古丁这一环节抓。
雾化设备不只用于电子烟,而且五花八门,这一环很难出台政策,不可能每出一类雾化器都改政策把其纳入吧,研讨开会都能把人累死,别说执行了。
烟油又有些不含尼古丁的烟油,后面也不知道会出啥油可以雾化。
但主要市场在含尼古丁的那些烟油,而尼古丁的生产又要牌照。
4.3 对于一些公司的影响
4.3.1 悦刻等电子烟品牌
对于国内市场,个人认为起码有三波冲击可以预见。
第一,政策风险,现在就在经历这波。
第二,中烟大面积铺HNB。中烟有政策加持,而且国内渠道之广不是任意一家电子烟可比的。HNB对于国内Vape市场会带来多少冲击,不好说,但可以肯定不会小。
第三,战国时代将要来临。我所知各种五花八门的大资本都准备杀入这行,而且美国去年PMTA出台后很多海外品牌要归国发展,电子烟进入乱战是个可预见的事实。
要么补贴门店铺渠道,要么补贴产品低价打份额打口碑,无论哪种对于电子烟都不好过。
不过对于主要市场在海外的公司,尤其是已经挺过PMTA等动荡期的公司,这波的影响还是有限的。
悦刻目前是国内龙头,已经有了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而且据业内消息,悦刻已经经历过了补贴的阶段,而柚子、魔笛等都还在补贴计划。
不过随着前述二三点的影响,悦刻会不会重启补贴模式,不得而知。
近期悦刻要公布业绩,2020年财报绝对是好看的,甚至是好的不得了,对于这波止跌就靠这波财报了。
但股价,主要是看的人们的预期,如果市场对于它的未来预期不好,嗯。
4.3.2 上游
麦克韦尔。
前面说了它是新材料的公司,不做电子烟可以做别的。
而且有消息它也有HNB业务,如果中烟铺HNB麦克韦尔也能分一杯羹。
而且它的客户不只来自国内,甚至国内品牌不是大头。
利好利空中和,未来影响还是有限的。
烟油,上市公司主要是波顿,一个港股妖股。
不过波顿不只做烟油,它主业是烟草香料,也有自己的电子烟品牌暴雪ICE,电子烟中的三星——全链条公司。
政策落地首当其冲,所以很难说。
HNB品牌预期上基本只有中烟能搞了,但规则落地后是不是放开不好说,我不敢下定论。
不过HNB的产业链会有利好,比如华宝股份,给中烟供香料的。
我在做七对时发现以上各种七对中,往往是以五门齐和混一色常见,其他几种,因为都可以转化成为其他高番博彩问答,往往都不会往七对的方向做。
5、在广东,“吃”这个字,放在麻将上说,也有胡牌的意思博彩问答,如果你的问题是麻将的胡牌方法,那就可以写本书了。